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深入实施,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2021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贯彻到法治医保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年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健全法治政府工作任务闭环责任体系,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依法履行医疗保障领域政府职能
营造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营商环境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严格规范执行国家、省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等政策,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搭建在杭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服务平台,加强沟通宣传,积极为企业提供医保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减少证明材料,推行证明承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协同做好营商环境相关考核指标的落实,为争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作出积极努力。
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改革。持续巩固“最多跑一次”成果,完善优化政务服务2.0,“亲清在线”等服务平台,促进医保经办线上线下融合,确保医保民生事项90%以上“一证通办”。落实经办服务标准化,实现医保电子档案100%归档,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满意率。进一步推进实施医保电子凭证系统改造工程,完善参保人员电子病历信息功能。开展“医银合作”,借助银行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进一步拓展“一网通”服务事项和覆盖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落实医疗保障领域疫情防控任务。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费用保障工作要求,成立杭州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小组,并建立协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积极指导区、县(市)医保部门同步做好相关工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加大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等工作,实现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100%。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结果运用。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情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合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争议。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与人民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动,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权告知行为,积极开展应诉应议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案件研究、行政合同、应诉应议等涉法事务中的积极作用。落实法律顾问现场办公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管理系统日常维护。
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建设
拓展医保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预警的新模型、新场景,对现有实名制监管、大数据分析等智慧监管方式明确应用管理办法,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智慧医保监管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第三方巡查、社会义务监督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力量,以及云监控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来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辖区内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力度,对医保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提高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主动与公安、检察院、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积极推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经办机构自查自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巡查等形式大力开展基金监管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评查要求。落实好行政执法证件报考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
五、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持续强化法治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新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医疗保障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开展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依托“医保大讲堂”等平台,全年开展法治宣讲和医疗保障政策专题讲座及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深入开展专项法治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通过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使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医保基金的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有效提高。
附件: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面清单
附件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面清单
项目名称 | 考 核 内 容 | 责任处室(单位) |
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项目 | 1.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法治杭州建设六大专项工作的扣0.1-0.3分。法治满意度未达全市平均分的扣0.1-0.3分。法治浙江考评失分的扣0.1-0.3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2.未按要求制定规章配套制度、报送审查的立法草案存在违反立法权限的扣0.1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
3.未全员参加年度法律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的扣0.1-0.3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
4.未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杭州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要求的扣0.1-0.4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
5.未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要求的扣0.1-0.3分。 | 局政策法规处 局办公室 | |
6.未配备公职律师或未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扣0.1分。 | 局机关各处室 | |
7.执法证持证率不足90%、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案卷存在问题、未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未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的,扣0.1-0.5分。 | 局基金监管处 局政策法规处 | |
8.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8%-9%的扣0.1分,9%-12%的扣0.3分,12%以上的扣0.5分,或每败诉1件扣0.05分,在0.5分内就低扣分。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低于10件的,多于本单位前两年平均值1件的扣0.1分,2件的扣0.2分,3件以上(含)的扣0.3分;10件以上(含)的,高于本单位前两年平均值10%以内的扣0.1分,10%-20%的扣0.2分,20%以上的扣0.3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
9.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的每件扣0.05分,出庭率低于90%的扣0.1分,在0.4分内扣分。 | 局政策法规处 | |
10.被复议纠错的案件,每件扣0.1分或按权重3分×被纠错率, 在0.3分内就低扣分;有复议纠错案件且调解率低于被纠错率的,在0.2分内扣分(发案量低于3件的不扣分)。 | 局机关各处室 局属各单位 | |
11.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占比未达到10%的(计算方式:联合双随机任务数/双随机任务总数);信用关联双随机任务占比未达到60%的(计算方式:关联信用模型的双随机任务数/到期的双随机任务数)。 | 局基金监管处 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